根據年度增人計劃和工作需要,經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廣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直屬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及高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用人單位情況簡介
本次參加公開招聘的14個用人單位均為廣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各用人單位情況簡介可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廣州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版權局)網:http://www.xwgd.gov.cn/xggd/jsp/comm/index.jsp查詢;
詳見《廣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直屬事業(yè)單位2011年公開招聘用人單位簡介及聯(lián)系人》(附件一)。
二、招聘崗位說明及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須具備《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以下簡稱《辦法》)的基本條件。各用人單位招聘崗位的條件詳見《廣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直屬事業(yè)單位2011年公開招聘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二)。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招聘形式:公開招聘。
(二)招聘時間:2011年9月至11月。
9月28日起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州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版權局)網同時公布招聘公告;
10月18日(星期二)上午8:30時至10月20日(星期四)下午17:30時,在各用人單位現場報名,由各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初審;
10月25日,由廣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統(tǒng)一組織筆試(具體地點、時間另行通知);
11月1日,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州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版權局)網同時公布筆試成績、面試人員名單,即日起進行面試資格審查;
11月3日起,由廣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統(tǒng)一組織各用人單位進行面試,確定體檢名單;
11月4日至11月7日,由各用人單位組織應聘者進行體檢;
11月14日至11月15日,由各用人單位組織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考核,并上報擬聘人員名單;
11月21日至11月29日,由廣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組織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
11月30日起,由各用人單位按程序完成上報審批工作。
四、招聘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各用人單位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由報考者根據職位條件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計生證明、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直接到各用人單位現場報名。
2、報名地址:見廣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直屬事業(yè)單位2011年公開招聘用人單位簡介(附件一)。
3、報名時間:2011年10月18日(星期二)上午8:30時至10月20日(星期四)下午17:30時。
4、報名要求: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應聘者需認真核對崗位條件并真實填寫有關報名資料。用人單位將在報名時間截止后對應聘者的有關材料進行初審,通過初審的應聘者將進入筆試。年齡計算截止日期:2011年7月31日。
(二)筆試和面試:
1、筆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1)筆試時間地點:10月25日由廣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統(tǒng)一組織筆試,具體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形式: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滿分100分。
(3)筆試時間:筆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合格成績?yōu)?/SPAN>60分,滿分100分,依合格成績高低,按照1:5的比例進入面試(比例不足1:5的,最低不得小于1:3比例);職位職數2名以上的,按1:3的比例進入面試。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將于2011年11月1日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州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版權局)網公布。
2、面試(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1)面試時間地點:11月3日由各用人單位統(tǒng)一組織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人員比例:每個崗位按應招聘人員數與面試人員數1:5的比例,依合格成績以上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員名單(比例不足1:5的,最低不得小于1:3比例);職位職數2名以上的,按1:3的比例進入面試。
(3)面試類型: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滿分100分。
參加面試的應聘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計生證明、英語等級證書、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函及有關證明材料等。參加面試人員所持證件必須是原件,復印件無效。
(4)面試成績公布:面試考官組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tǒng)分、核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每個崗位按應招聘人數1:1的比例,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三)體檢:
被確定為參加體檢的考生由用人單位統(tǒng)一安排到廣州市第一人民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付。醫(yī)院建議復查、復檢的考生由用人單位組織前往復查、復檢,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由用人單位依次遞補人選參加體檢。
(四)考核:
1、考核時間:應聘者自收到體檢合格通知的三個工作日內攜帶有關材料到用人單位進行考核。
2、考核內容: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
3、考核材料:應聘者須向用人單位提供政審有關材料、計劃生育證明等。其中應屆畢業(yè)生須攜帶就業(yè)協(xié)議書,暫緩就業(yè)的高校畢業(yè)生須攜帶暫緩就業(yè)協(xié)議書,社會人員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對提供材料不全或考核不合格的應聘者,由用人單位報請主管部門同意后不予錄用。
(五)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人員名單,上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審核同意,即對擬聘用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及相關待遇
1、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經考核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且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其聘用合同。
2、受聘人員工資待遇按廣州市事業(yè)單位工資相關規(guī)定和用人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執(zhí)行。
本公告由廣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